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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1999年1月20日)


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省证监会《关于报送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申报材料的函》(鄂证监函[1998]50号)和《湖北车桥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248.23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52.13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196.1万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并在1998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配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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