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卫生部关于撤销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撤销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卫医发[1999]第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几年来,在我部的直接领导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提高血液质量管理水平,评审省级血液中心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1998年第2号卫生部令发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对采供血机构部分管理职能作了调整,因此我部《
关于成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卫医发(1993)第22号)自1998年10月1日起自行废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