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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撤销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撤销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卫医发[1999]第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几年来,在我部的直接领导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提高血液质量管理水平,评审省级血液中心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1998年第2号卫生部令发布的《血站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对采供血机构部分管理职能作了调整,因此我部《关于成立全国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卫医发(1993)第22号)自1998年10月1日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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