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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五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赖诺普利片(10mg)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上海五洲药业
有限公司生产赖诺普利片(10mg)的批复
(药管注[1999]95号)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沪卫药政(1999)便字第3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五洲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赖诺普利片(10mg),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999)X—121—2号。同时须将该品的包装、标签送上海市卫生局审核,其生产的前三批产品送上海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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