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淄博鼎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知
(1999年4月27日)
淄博鼎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在经营中存在未将客户指令入市交易、私下对冲,接受客户全权委托等违规行为,根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期货经纪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1号)、《
关于对期货经纪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5号)和《
关于坚决制止以期货交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通知》(证监期字(1997)4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我会决定你公司停业整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