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卫医发[1999]第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确立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决定成立“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其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政策;
2.负责指导、组织、评价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3.负责设置、管理和监督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并聘任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委员;
4.负责制定医师资格考试方案、组织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计划;
5.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