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组建西南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32号 1999年5月20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组建西南证券有限公司的函》(渝府函[1998]1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的证券经营机构重组方案。
二、你市的证券经营机构重组方案中涉及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鉴于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你市的信托投资公司整顿方案及信托与证券分业问题,需征求中国人民银行的意见。
三、你市证券经营机构在重组过程中可根据清理财政证券机构的有关文件精神,吸收合并重庆财政证券公司。
四、请你市督促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向我会报送组建新证券公司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共同签署的申请报告;
(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名单;
(三)组建方案:各出资方(含新增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背景情况,新组建公司的章程(草案)、组织结构、机构设置、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
(四)组建工作的时间表;
(五)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形成的各项负债、挪用客户保证金及清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