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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印发《直属企业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

  (二)企业考核结果优秀的,可按工效挂钩办法中允许发放工资的最高限额发放工资;企业考核结果良好的,可按工效挂钩办法中允许发放工资的最高限额的95%发放工资;企业考核结果合格的,可按工效挂钩办法中允许发放工资的最高限额的90%发放工资;企业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按工效挂钩办法扣减当年结算工资。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企业于考核年度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向管委会办公室填报《直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表》(一式两份)。
  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进行考核,并向管委会提出预评意见,报管委会审定批准。
  
  附3:

直属企业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报告
  (一)企业根据企业外部和内部环境,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编制财务预算,有计划地进行经营活动。
  (二)企业要把财务预算作为检查、落实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经济责任、评价工作实绩的依据。
  (三)企业财务预算方案要在当年1月末报部管委会备案。
  (四)管委会掌握企业工作状况,督促和检查企业落实财务预算方案。
  第二条 企业会计报表的报送和审核
  (一)企业按经营业务性质执行相应的行业财务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按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的要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二)企业集团和拥有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报送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业务利润明细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格式按部财务司规定执行。
  (三)部直属企业从1999年起实行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企业年度决算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并报送管委会。
  (四)企业会计报表报送管委会,报送时间按管委会办公室规定执行。
  (五)管委会负责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所反映的数字是否真实可靠、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部与各企业的投资往来、所有者权益、借款、工资列支等内容。
  (六)管委办对部直属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管委会,将企业的财务报告和汇总结果按决算布置的时间报部财务司。
  第三条 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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