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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卡介苗多糖核酸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卡介苗多糖核酸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201号)


卫生部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你所“关于我所卡介苗多糖核酸使用商品名的申请”(蓉所报[1999]10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生产的卡介苗多糖核酸使用卡舒宁为其商品多。有关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宣传等事宜均须符合我局颁布的相关规定。
  特此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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