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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暂停和限制部分成人高等学校1999年招生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暂停和限制部分成人高等学校1999年招生的通知
(1999年4月5日)


  为了促进成人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各学校1998年办学条件统计数据与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对照,并与有关部门核对后,确定了1999年暂停招生和应限制招生规模的成人高等学校,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对其中已连续三年暂停招生的学校,主管部门应研究提出调整方案,予以撤消。
  二、对限制招生的学校,在校生规模不得增加,主管部门应调整该校1999年招生计划,缩减招生规模,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对已连续三年被限制招生的学校,主管部门应暂停其招生。部分学校应按照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进行调整。

  附:

1999年暂停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118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国家检察官学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江南社会学院               国家安全部
   上海电业职工大学             国家电力公司
   乌鲁木齐铁路教育学院           铁道部
   中国科学院职工科技大学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金融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长春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
   北京船舶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天津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锦州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高桥石油化工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庆石油化工总厂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齐鲁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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