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关于
癌痛治疗使用麻醉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药管安[199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药政处、医药管理部门:
为了提高癌痛病人的生活质量,满足癌痛患者对镇痛药的合理需求,现对癌痛治疗使用麻醉药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第
27条的规定,癌症患者因疼痛需用麻醉药品时,可按规定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
2.为了方便癌症患者镇痛治疗对麻醉药品的合理需求,癌痛治疗使用麻醉药品控、缓制剂时,每张处方量暂定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