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威麦宁胶囊Ⅲ期临床延期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威麦宁胶囊Ⅲ期临床延期的批复
(药管注[1999]117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威麦宁胶囊延长Ⅲ期临床验证的请示报告”([98]京卫药审字第3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延长一年该品种的Ⅲ期临床试验工作。
请有关医院认真按照《
新药审批办法
》规定要求,做出科学评价。
此复。
附件:参与临床研究有关单位名单(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