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重点实验室
纳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要求》的通知
(技字[1999]0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指导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归口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院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按照创新试点的目标,深化重点实验室的改革,切实搞好重点实验创新工程的试点工作。现将《重点实验纳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要求》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重点实验室纳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指导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未进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研究所中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院开放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按照创新试点的目标,深化重点实验室的改革,切实搞好重点实验室知识创新工程的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已在试点所内的实验室,应根据所有试点方案布置,参照此要求,搞好相关实验室的工作):
一、关于试点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间
进入创新工程的重点实验室应从事研究所主要学科方向的基础前沿性研究工作,应与研究所整体工作密切联系,是高技术创新研究的核心,必须改革到位并有明确的业务目标。
试点工作的时段是从现起到2000年12月止。目标包括改革目标和业务目标两部分。改革方案应在年内完成。业务目标应是以一年为节点设置的阶段目标,阶段目标应是科学、合理可检查的具体目标。
二、关于重点实验室进入试点工作的内容
试点工作内容包括科技工作内容和改革工作内容。改革是为了建设一个高效、充满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基地,它是完成试点科技目标的保证,改革应围绕着科技目标的实现进行。
对科技工作内容的要求
无论基础研究类的重点实验室或应用基础类的重点实验室都应该围绕国际前沿、国家中长期的重大要求和研究所的主要科技目标进行工作。对于不同类别的重点实验室的工作要求是:
(1)基础研究类的重点实验室
从事基础研究的重点实验室应是从事发现和解释自然界的现象,提示其规律的科学研究,具有国际先进的学术水平和特色,研究方向应是本学科的前沿领域或是交叉学科的新生长点;课题的设置应围绕着研究方向体现前沿性、先进性。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相当于当前国际先进水平,对科学发展及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有重要意义。
(2)应用基础研究类的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