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服从分配,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随意以个人看法解释标准。
第十二条 工作认真,评分公正,不对外传播检查的分数,不对外发表议论。
第十三条 检查过程中,要尊重饭店的管理规章制度,互相监督,彼此合作。
第十四条 严于律己,秉公守法,保持清廉,不得借用检查员身份为个人谋取利益。
第十五条 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第十六条 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四、评定前的检查
第十七条 接到饭店提出的正式申请后,检查员受评定机构委派对饭店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认真研究《饭店星级申请报告》,掌握被评定饭店的概况和特点,并准确填写其中有关部分。
第十九条 认真听取饭店领导介绍,并由店方派人陪同,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实地检查饭店所申请星级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进行实地实物评分。
第二十一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卫生评定标准,检查饭店的维修保养和清洁卫生。
第二十二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服务质量评定标准,采用明查、暗访、普查、抽查的方法,检查饭店的服务质量。
第二十三条 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宾客意见评定标准,发放、回收宾客意见表。
第二十四条 按照《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核实、统计各项目的实得分数和得分率。
第二十五条 与被评定饭店交换意见,肯定其长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