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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依替膦酸二钠片等7个品种变更生产单位名称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依替
膦酸二钠片等7个品种变更生产单位名称的批复
(药管注[1999]245号)
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京卫药字(1999)123号收悉。
鉴于北京大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经研究,同意将批准由北京大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下列新药生产单位变更为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不变。
此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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