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77号 1999年8月15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
《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申请》(国泰君安筹发[1999]0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核准公司章程。
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72,718万元。核准上海市财政局等136家股东的入股资格和人股数额(附后)。
三、核准金建栋、马金声、姚刚、符学东、陈耿、度启斌、李梅七人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四、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原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撤销,其所属证券营业部相应更名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