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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等品种变更生产单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注射用
硫酸长春地辛等品种变更生产单位的批复
(药管注[1999]203号)
浙江省卫生厅:
鉴于杭州赛诺菲民生制药有限公司系杭州民生药厂与法国赛诺菲药业发展公司的合资公司,经研究,同意将批准由杭州民生药厂生产的下列新药生产单位名称变更为杭州赛诺菲民生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不变,杭州民生药厂不得再生产。
此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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