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缓缴罚、没款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缓缴罚、没款的批复
(1999年6月25日 证监稽查字[1999]24号)


河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缓缴罚没款的请示》([99]冀信字第12号)收悉。鉴于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缓缴罚、没款的申请。你公司应于1999年12月31日前缴纳未缴的2315.3万元罚、没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