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俞梦文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1999年6月4日)
俞梦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俞梦文涉嫌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板公司”)股票问题进行了调查。
一、违规事实
经查实,俞梦文原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科技管理处副处长,1998年3月至4月,利用攀板公司资产重组增发A股这一内幕信息,分三次买进攀板公司股票30000股,累计投入资金205,633.15元,并于同年5月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共获利80000元。
二、处罚决定
俞梦文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攀板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禁止欺诈办法》)第
三条的规定,构成
《禁止欺诈办法》第
四条第(三)项所述的行为。
根据
《禁止欺诈办法》第
十三条的规定,没收俞梦文非法所得8万元并处以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