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云南下关茶厂等
三家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
(银发[1999]255号)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成才分行、中国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继续实行优惠利率的通知》(银发[1997]437号)精神,现对云南省下关茶厂、湖南省益阳茶厂、临湘茶厂实行优惠利率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本文发布之日起,中国银行对以上三家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新发放的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政策;对此前已发放的贷款,待合同满一年后重新确定贷款利率时,也实行优惠利率政策。
二、从1999年第三季度起,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行发放的上述贷款按年利率2.88%给予补贴。
三、中国银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的范围、优惠利率贷款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给予利息补贴的程序,按银发[1997]43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