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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重组人干扰素α--2a栓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重组人干扰素α--2a栓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180号)


湖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重组人干扰素α--2a栓申请商品名的报告》[鄂药政发(1998)135号]文悉。经审查,同意武汉天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人干扰素α--2a栓使用奥平为其商品名。该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时需同时加注其通用名称,并需符合药品包装和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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