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修订进口口服
青霉素V钾制剂和阿莫西林制剂中文说明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药管注[1999]206号)
各有关制药企业、公司:
为加强已在我国注册的进口口服青霉素V钾制剂和阿莫西林制剂(包括用进口原料药在国内加工制剂的同类品种)的管理,保证此类制剂临床使用的安全性,根据在我国进行的临床试验情况,经有关专家讨论,我司决定统一修订进口口服青霉素V钾制剂和阿莫西林制剂的中文使用说明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业经卫生部原药政管理局核准使用的中文说明书(带有“使用前可免作皮试”字样),可延用至1999年10月1日;但有关公司、企业须在1999年8月1日前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申请修订更改。
2.1999年10月1日后,各类已进口口服青霉素V钾制剂和阿莫西林制剂的包装、标签和中文说明书以及相关宣传资料,不得再出现“服用前免作皮试”的字样,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