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检验我国电力系统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整改工作的效果,验证电力系统进入2000年的系统安全性及可靠性,确保不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而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对用户的可靠供电,需对全国电力系统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进行联合测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测试时间
联合测试时间从1999年8月31日22时开始,至1999年9月10日1时结束。
二、联合测试的地区和范围
参加本次联合测试的地区是大电网覆盖的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福建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
联合测试的范围包括:上述地区的电力系统及其所有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以及电力通讯系统。
三、联合测试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测试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联合测试期间,电力部门及所有参加测试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供电工作,尽量不影响对用户的正常供电,要确保重点用户的可靠用电,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