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7年9月8日 实施日期:1997年9月8日)宣布失效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若干日用机械、日用电器、
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的通知
(1993年1月19日 (93)财税字第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的发展,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若干日用机械、日用电器、电子产品减征工商统一税。减征后的税率如下:
自行车 10%
电风扇 8%
照相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