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将国家医药管理局
浙江药品质量检测站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浙江医药包装材料质量检测站的批复
(国药管办[1999]237号)
国家医药管理局浙江药品质量检测站:
你站“关于请示我站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医药包装材料质量检测站’的报告”(浙药监字(99)第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将国家医药管理局浙江药品质量检测站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浙江医药包装材料质量检测站”。承担国家委托的核、换发医药包装材料产品注册证的质量检测、产品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洁净厂房的测试、药品包装用材料与药品相容性测试、医药包装材料产品标准的起草和归口等工作。人、财、物及管理渠道不变。请按通知的名称刻制印章,印章外径为39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