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改进金融服务,做好支持“三农”工作。要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把入股社员和广大农民作为主要服务对象,根据广大农民从事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调整服务方向,增加服务品种。要在保证和优先满足社员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扩大服务领域,大力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和养殖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包括农民住房贷款、购置高档消费品贷款、子女上学贷款等,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要牢固树立大农业和现代农业的观念,因地制宜支持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农村支柱产业及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要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完善信贷、资金、结算及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和保险等服务功能,提高支农综合服务水平。要切实解决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的,人民银行及时给予再贷款支持。
要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要切实转变经营思想和经营作风,深入基层,主动上门服务。为农户发放小额贷款,要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对信用好的农户,可直接发放信用贷款。要广泛推行农户贷款证制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推广农户贷款公开化制度,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
四、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尽快解决经营性亏损和资不抵债问题
加强内部管理是农村信用社防范化解风险和改善经营服务的基础工作。要严格制度,严格奖惩,严格管理。针对农村信用社的特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规范和相互制约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建立扭亏增盈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挂钩,彻底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经营好坏一个样,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旧体制,把信用社的经营好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与主任的业绩联系起来。对不能按期完成扭亏增盈任务的,要及时撤换。
要做好减员增效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员工增长,坚决清退临时用工,实行员工总数负增长政策,在做好“三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实行劳动用工双向选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职务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实行工效挂钩,同时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要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勤俭办社。对亏损社和固定资本比例超过要求的,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购置小汽车等固定资产;要依法保全信用社的信贷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平调、挪用和挤占信用社资产或借企业改制逃废对信用社的债务。
五、循序渐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