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学位[1999]30号)


  为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院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领导下的专家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国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监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和管 理干 部队伍的建设,加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以不断提 高我国基础教育及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及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选聘。

  附件: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顾明远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副主任委员
叶澜华 东师范大学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何艳茹 东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教授
  沈德立 天津师范大学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选章 哈尔滨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邓宗琦 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吕九如 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乔际平 首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
  孙名符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教授
  张大均 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杨启亮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周庆元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范禄燕 北京景山学校常务副校长、高级教师
 胡晓莺 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赵庆刚 清华大学附中校长、副研究员
  赵彦修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教授
  袁锐锷 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教授
  康岫岩 天津南开中学校长、高级教师
  傅 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干部
  傅维利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