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夏证券有限公司
德州太平街证券营业部异地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109号 1999年9月29日)
济南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德州太平街证券营业部跨地区迁址的请示》(济证管字[1999]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德州太平街证券营业部的营业地址由德州市迁至烟台市,迁址后不得在原址继续经营证券业务。
二、请你办督促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在所属德州太平街证券营业部迁址前妥善做好该营业部现有客户的安置工作。
三、请你办参照《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同城迁址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92号)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对该营业部新址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