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业与银行业计算机
2000年问题联合测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信息字[1999]14号 1999年8月24日)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商业银行总行协商,中国证券业定于1999年9月18日进行证券业与银行相关业务的联合测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银证联合测试中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各商业银行总行之间的总体协调。沪、深证券交易所负责本次测试方案制定和具体组织、协调。各证券经营机构总部负责组织所属营业部银证转帐系统的测试工作。
二、本次银证联合测试的时间统一为1999年9月18日17:00—21:00,被测时间统一为2000年2月29日13:00—17:00(测试具体安排见附件一)。为降低本次银证联合测试的风险,1999年9月15—17日期间,沪、深证券交易所停发新股。
三、本次测试范围为法人结算系统(选点进行,选点名单见附件二)和银证转帐系统,法人单位总部与营业部间的资金划拨不参加测试。
四、为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9月18日17:00—21:00,各主要结算银行的行内资金实时汇兑系统、同城通存通兑系统和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系统、法人结算相关系统(不含证券、资金日终结算系统)按测试要求开通。
五、本次测试是银证之间唯一一次联合测试,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测试前准备,积极与有关银行协商,制定周密的备份、测试、恢复方案;测试中,必须认真记录,仔细核对;测试后要认真总结,做好系统、数据的恢复工作。测试项目必须覆盖所有银证数据交换系统和业务种类。
银证联网测试数据应单独处理,并保存半年以上,严禁将测试数据与正常业务数据相混淆。
六、测试结束后,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应将银证联合测试总结报辖区内的证监会派出机构,由派出机构汇总后报送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证券交易所需将本次银证联合测试的总结报送中国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总结工作须在测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