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龙江路证券交易营业部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1999年9月3日)
上海龙江路证券交易营业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庆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江路证券交易营业部(以下简称“重庆新华信托上海营业部”)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一、违规事实
重庆新华信托上海营业部存在向大户透支的行为,1998年7月3日,最大透支余额为1310万元,截至1999年5月27日,透支余额为940万元。
二、处罚决定
重庆新华信托上海营业部的行为违反了《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股票条例》)第
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股票条例》第
七十一条第(八)项所述的行为。
依据
《股票条例》第
七十一条的规定,对重庆新华信托上海营业部处以警告并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