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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法定代表人年薪制度行办法》的通知

  上述两方面的考核办法另定。
  五、考核结果与挂钩系数的确定
  法定代表人完成年度任务和目标情况的考核结果,决定其年度业绩收入的挂钩系数;对法定代表人年度管理行为)德、能)的考核结果,将作为院适当调整其业绩收入挂钩系数的主要依据;法定代表人任期间的业绩和管理行为(德、能)的考核结果,决定其阶段业绩收入的挂钩系数。
  1、对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度的考核满分为100。其中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挂钩系数为零。70分以上的,其挂钩系数以0.4起步,最高系数为2,用分段性函数计算出相对应的挂钩系数。其公式如下:
  公式中:
  f(x)表示业绩收入系数
  x表示业绩考核评价实际分数
  (2)G=G0{1+f(x)}
  公式中:
  G=法定代表人年薪总和
  G0=本单位研究员平均收入
  2、对法定代表人管理行为(德、能)的考核满分为100,这部分得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无论单位目标完成度的考核结果是多少分,同样不发给业绩收入。对获得70分以上的,由院根据具体情况,在上述考核分数取值范围内,适当调整挂钩系数,其增减幅度一般为0.1—0.5。
  3、法定代表人任职届满考核满分为100,阶段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不再核发阶段业绩收入。获得70分以上的阶段业绩收入挂钩系数,以0.4起步,最高系数为1。
  六、业绩收入又称风险收入。单位法定代表人如有虚报、谎报指标的,除纠正外,还要予以处罚。对考核不合格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科研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不发给业绩收入。
  七、法定代表人年薪收入所需的费用,由单位和院共同支付。其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收入部分,由单位从原渠道自行解决;业绩收入部分,由院核定后拨发。法定代表人按规定领取年薪,不再领取其他各种工资性收入及按项目经费提取的绩效津贴。(政府特贴及国家、院的各种专项奖金除外)。
  八、人事教育局负责法定代表人年薪收入的确定和审批工作,每年一次,并协调科技政策局、综合计划局等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及实施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各有关局及有关分院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教育局。
  2、人事教育局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所长年度基本收入、业绩收入(包括阶段业绩收入)的数额,于2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院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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