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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将“国家医药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将“国家
医药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更名为“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的批复
(国药管办[1999]343号)


国家医药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将“国家医药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更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包装材料科研检测中心”,承担国家委托的国内(包括国外进口)医药包装材料产品注册核、换发注册证的质量检测、医药包装材料产品监督抽查、医药包装材料与药品相容性测试、部分医药包装材料标准的起草和归口管理等工作。人、财、物及管理渠道不变。请按此批复的名称刻制印章,印章外径为39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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