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关于2000年
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和配额有偿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10月22日)
根据国际市场和我国有关商品的出口情况,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除纺织品被动配额外,2000年对蔺草及其制品等11种商品实行出口配额招标和配额有偿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0年出口配额招标商品
2000年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蔺草及其制品、蜂蜜(美国市场)、松香、碳化硅、氟石、滑石、轻重烧镁(具体商品税号目录见附件一)。
二、关于2000年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商品
2000年实行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的商品是:矾土、大蒜、蜂蜜(非美国市场)、红小豆、甘草(具体商品税号目录见附件二)。
三、关于招标时间
从1999年11月起,将对上述招标商品分批进行配额有偿招标,具体商品招标开始及截止日期将在《国际商报》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上公布。
四、关于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
外经贸部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负责确定每次招标配额数量、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等,各招标办公室负责办理招标的具体事务。
五、关于投标资格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以下简称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投标资格进行审查。中央管理企业投标资格由有关进出口商会进行初审。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进出口商会须以电子的方式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招标办公室。上述书面材料由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进出口商会备案。
凡1997-1999年8月有上述商品出口实绩和供货实绩的企业可申请参加资格初审。
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按下列要求审查企业投标资格:
(一)组织本地区企业按本通知附件三所列表格填写《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报表》;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后送有关招标办公室复审。
(二)企业上报经营数据须提供1998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有合法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证明,否则无效。
(三)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按本通知附件四填写本地区《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于1999年11月1日前将此表送有关招标办公室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