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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变更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变更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326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厅鲁卫药函字第118号收悉。鉴于齐鲁制药厂生产的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商品名爱邦已有其他企业注册商标在先,经研究,同意齐鲁制药厂生产的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商品名更改为爱络。原商品名爱邦同时废除使用,原包装材料可使用至1999年12月底。该品的包装、标签、使用说明书及广告宣传应同时醒目注明其通用名称,其包装设计样稿须经你厅审核批准,并要符合药品包装与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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