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
滴鼻用安乃近溶液片变更生产单位的批复
(药管注[1999]338号)
辽宁省卫生厅:
你厅辽卫药函字(1999)22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批准由辽宁华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滴鼻用安乃近溶液片生产单位变更为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其批准文号(97)卫药准字X--287号转发给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华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再生产。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须将该品的包装、标签送辽宁省卫生厅审核,其生产的前三批样品送辽宁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并承担该品质量标准转正的工作。
同意沈阳药大集琦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该品使用商品名迪爽,其使用请遵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