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0]4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自芝山区迁至冷水滩区的请示》(湘政[1999]16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芝山区徐家井路迁至冷水滩区逸云路。

                             国务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