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通知

  三、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监理规范》为主线,认真抓好今年的工程监理工作
  今年的工程监理工作,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主线,依法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工程监理水平,推动工程监理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要组织开展工程监理发展战略的研究。我国建立和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已有十多年,在工程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基础性研究工作一直比较薄弱。因此,应当很好地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认真总结十多年来推行工程监理制度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剖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原因,并针对我国即将加入WTO所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方向,研究和制订相应的对策措施。目前、建设部正组织有关力量进行专题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应当从实际出发,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研究,以推动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
  要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积极推行和规范工程监理的招标投标,对于依法应当实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其招标投标活动不要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对于工程监理的评标,主要应当评判监理企业提出的监理方案、拟承担该工程监理的人员资格和监理业绩等,不能以监理取费的高低作为定标的依据。监理企业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监理取费的规定,用压低监理取费的方式搞不正当竞争;对于投标报价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最低标准的,不能确定为中标人。
  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推进监理企业的改制工作。监理企业的改制,要按照中央关于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但不要滥加行政干预,在监理企业改制的时间和模式上不要搞“一刀切”。同时,要认真研究监理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交流,研究制订政策,为监理企业的改制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要认真贯彻朱镕基总理关于“一定要建设行业性、有公信力的名牌监理公司”的重要指示,狠抓监理队伍素质和工程监理水平的提高。要组织监理企业开展“练内功、创名牌”的活动,促进监理企业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开展创建名牌监理企业的活动,带动全行业素质和整体监理水平的提高。要抓好北京市开展家庭居室装修监理的试点。有条件的省市也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的需求开展这方面试点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