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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回执)
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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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 户籍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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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 流动人口婚 │ │
│ │ │ 育证明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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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年度 │ │ 孩 次 │ │ 有无计划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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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前落实│绝育 放环 药物 工具 其他 │
│避孕措施情│ │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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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计生部门(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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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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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 根 │ ××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
│ No │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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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人姓名: │受检人姓名: 身份证号: 婚育证明号: │
├──────────┼──────────────────────────────┤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市(地区) 区(市、县) │
│ │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
├──────────┼──────────────────────────────┤
│婚育证明号: │ 邮政编码: 电话( )( )│
├──────────┼─────────────────────────┬────┤
│户籍地: │避孕措施: 放环 药物 工具 结扎 其他│ 10cm │
├──────────┤检查方法: 尿检 B超 妇科检查 │(受检人│
│邮政编码: │检查结果: │ 近照) │
├──────────┤ │ │
│避孕措施: │ │ │
├──────────┤ │ │
│检查方法:尿检 B超 │ │ │
│妇科检查 ├─────────────────────────┤ │
│检查结果: │检查医生: 检查单位(盖章) │ │
│ │电话:( )( )检查日期: 年│ │
│ │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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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医生: │注:1.本证明为福建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受指定的医疗机构 │
│ │为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口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出具的专用报告单。│
│ │ 2.本证明由检查医生用墨水笔填写清楚,不可漏项。加盖检查 │
│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公章、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计划生育技术服│
│ │务专用印章或钢印后有效,涂改无效。 │
│ │ 3.检查后,受检人应及时将本证明寄回受检人户籍地乡(镇、 │
│ │街道)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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