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函[2002]1号 2002年1月7日)


  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大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力度,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委员由教育部聘任,任期四年。专家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李延保(中山大学)
    副主任委员:郭孔辉(吉林大学)
           杨家庆(清华大学)
           李文鑫(武汉大学)
           李晓明(北京大学)
    委   员: 吕兆丰(北京大学)
           吴志攀(北京大学)
           林 岗(中国人民大学)
           周海梦(清华大学)
           杨肇厦(北方交通大学)
           郑守曾(北京中医药大学)
           史培军(北京师范大学)
           钟美荪(北京外国语大学)
           胡正荣(北京广播学院)
           齐二石(天津大学)
           刘积仁(东北大学)
           张文显(吉林大学)
           孙莱祥(复旦大学)
          叶取源(上海交通大学)
           李国强(同济大学)
           陈田初(东华大学)
           马钦荣(华东师范大学)
          金德环(上海财经大学)
           闵乃本(南京大学)
           陈德人(浙江大学)
           潘世墨(厦门大学)
           叶永刚(武汉大学)
           刘献君(华中科技大学)
           严新平(武汉理工大学)
           李忠云(华中农业大学)
           陈启元(中南大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