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月”定于2002年6月。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当月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9日。
四、活动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大造声势。2002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经贸工作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落实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2002年是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第一年,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企业和社区一定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集中宣传,大造声势,使之达到预期效果,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入世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中央和地方各新闻媒体,要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同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适当揭露和批评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并导致重大、特大事故的典型。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可开设宣传安全生产的专题节目,安排播发有关安全生产的公益广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组织实施和协调配合工作,并主动与新闻单位加强沟通,共同策划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形成全国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3.与时俱进,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和各企业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认真总结历年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的经验,根据2002年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实践,制定全月活动方案和具体的系列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和安排要实际,贴近生产经营、贴近群众生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特别是要组织好6月9日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同时,集中组织好职工群众包括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知识竞赛等。
“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会同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方面一起举行“中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共同命名表彰100个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4.“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类企业、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要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5.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工会组织要把开展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4月30日前)和活动总结(7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全国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