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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整体转制的决定》的通知

  2、股本结构:生科院占65%,自然人(生物中心职工)占35%(公司设立时,生科院方、自然人股份比例按实际出资额计算)。
  若生物中心职工的出资比例低于35%,其差额作为职工的期权股。
  3、出资方式及其来源:
  (1)生科院方
  将生物中心的全部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评估,以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的净资产额作为出资。
  对投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公司要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协议。协议必备条款包括:公司对这部分土地的开发建设要与院科研园区的总体规划相协调;当生科院的科研园区建设需要使用这部分土地及其地上房产时,或在公司出现重大经营危机时,生科院可与公司协商优先以届时的市场允价格购回,尽量保持院园区规划的完整性。
  (2)自然人
  ①生物中心职工投入部分现金。
  ②现金股不足公司股本35%的部分,作为公司职工的期权股。自2002年起的10年内,公司职工每年除按现金股份比例分得利润外,还享有公司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35%的分红权,分红权所得红利用于购买相应的期权股。
  到期未能购完的股份,仍留作公司的期权股,职工以现金购买。
  公司在分红权和期权股的处置上,不能平均分配,应按岗位责任和贡献大小拉开距离,原则上最高的与最低的比例应是20∶1左右。为体现职工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激励作用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应预留部分期权股。
  四、组织机构
  公司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选派的董事组成。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选派的监事组成。监事会应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
  上述机构的具体设置情况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五、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科院的关系
  1、中国科学院与公司没有直接的资产产权关系,中国科学院的利益通过生科院持有的公司股权体现。
  2、生科院与公司保持资产产权关系和相应的工作关系。生科院作为公司的出资者之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力,公司作为市场竞争主体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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