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医疗
卫生器材进出口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84号)
中国医疗卫生器材进出口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实行工效挂钩的请示》(卫进出综字(2001)第4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自2001年起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挂钩范围包含你公司本部以及所属的中国医疗卫生对外技术合作公司等5家公司。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508.78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398.5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