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
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61号 2002年2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区《关于报送自治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的函》(内政字(2002)2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30元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请你区按上述意见修订调整方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正式文件分别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