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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33号——2002年全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的公告

  附件二:

资格证书领取条件



  凡通过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者,均可向考点所在地保监办申请领取资格证书。申请领取资格证书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在申请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

  附件三:

经纪和公估报名和资格证书领取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考生须向考点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两张1寸照片;
  (四)报名表(见附件四)
  (注:报名表到考点领取,可使用复印件填写)
  二、领取资格证书者,应先向保监办提交下列材料
  (三)亲笔署名的在申请前五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的行政处罚的声明;
  (四)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两张。
  保监办审核上述材料后,打印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资格证书时,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附件四:

经纪和公估考试报名表

考试报名表


                  (   (考试名称)   年  次)

  报名序号: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照 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现工作单位
  报考科目(1)
      (2)
  以上各项请报考人员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按规定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因字迹潦草无法辨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经办人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人复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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