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
诚通控股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77号)
中国诚通控股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诚通控人字(2001)第5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上缴税利挂钩办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上缴税利基数为55664.2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7197.9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