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恒天
集团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27号)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中国恒天集团公司2001年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函》(中国恒天人字(2002)003号)。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挂钩办法,并将你公司本部和所属的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纳入工效挂钩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8968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29500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