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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规划要点》的通知

  ――坚持分级分类,面向基层。2002-2005年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市场门类,分级分类进行,重点培训各级文化市场稽查机构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和基层执法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业务骨干实行定向专业培训。
  ――坚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重视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的培养,强化知识结构的系统化和合理化,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培训的基本目标和阶段性任务
  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分类分级培训,使全体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等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文化市场稽查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加强。
  2002-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岗位培训以音像和网络管理为主线,音像市场管理政策法规、音像制品鉴定技能、计算机网络知识以及基础性法律知识必须每年定期培训。必须培训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包括:《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刑法》有关条款和《合同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对于新修改、新发布的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法律规范,各地要及时组织培训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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