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
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58号 2002年2月2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呈报我区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报告》(宁劳社发[2002]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从2001年7月1日起,为200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40元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