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
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的通知
(文明办[20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综治办、文化厅(局)、卫生厅(局)、体育局、科协、团委、妇联:
创建文明社区是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蓬勃兴起的新生事物,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自2000年9月中央文明委召开全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座谈会以后,全国各地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深入开展,呈现扎实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为进一步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增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中央文明委2002年工作安排,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联合在全国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央文明委《关于在城市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通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传播先进文化,普及法律知识,完善社区服务,提高市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引导社区居民“关心小家爱大家,共育社区文明花”,通过相认、相识、相知、相助,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形成平等友爱、良好和谐的社会风尚,邻里互助。团结进步的人际关系,传播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满足居民增长知识、崇尚文明、学习法律、健身强体、娱乐身心等方面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为党的十六大创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