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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储备粮库建设巡回检查的通知

  3.新技术、新设备试点项目;
  4.战略要地项目、特殊仓型项目、总承包项目;
  5.用地方粮食指标进行压仓的项目;
  6.监理月报中反映出新问题的项目;
  7.承诺书中不符合全国统一进度要求、有可能年底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
  8.地方承诺用自有资金配套建设的项目;
  9.已经批复的铁路专用线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粮库项目建设检查中,一是检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即:省级建库办、监理办等人员是否齐备,工作是否到位;二是检查已经发现问题要求整改的项目,是否已经整改;三是虽然已经签订承诺书,但年底前仍难以完成建库任务的项目。具体检查内容是:
  1.2001年200亿斤项目
  (1)核实未开工项目的开工准备情况;
  (2)核实拟暂停支付资金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检查南方地区项目基础工程完成情况、雨季来临时间及相应进度安排情况;
  (4)检查东北、西北地区项目工程复工及复工准备情况;
  (5)检查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2.2000年200亿斤项目
  (1)未按要求完成预验收的项目,影响预验收的原因及预验收计划;
  (2)装粮压仓进展情况,主要是粮源落实情况和计划完成装粮的时间表,特别是用地方粮食指标压仓的项目;
  (3)利用项目节余资金增建仓容和续建项目工程进展情况;
  3.500亿斤项目
  (1)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情况;
  (2)需用地方粮食指标压仓的项目,目前粮源落实情况;
  (3)填平补齐项目(主要是监控系统、铁路罩棚、平房仓密封等项目)上报情况是否属实?
  (4)粮情检测、熏蒸系统和计算机系统等设备实仓运行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
  (5)通用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防水、基础工程等的设计问题。
  4.专项检查
  2000年烘干机、地坪及罩棚专项验收及2001年烘干机、地坪及罩棚专项建设开工准备情况。
  四、要求
  (一)各省(区、市、兵团、公司,下同)要积极配合国家粮食局检查组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库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省级建库办、监理办及项目单位的汇报要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
  (二)各省建库办、监理办要派熟悉粮库建设情况的同志随同国家粮食局检查组,对本省(公司)粮库建设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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