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粮油食品
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80号)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2001年工效挂钩申报表的说明》(中粮总字(2001)53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51459.76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9721.93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同时,停止执行《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劳部发(1997)235号)中,浮动比例调整与实现利润和出口创汇增长挂钩的有关规定。
  三、2000年,你公司实提工资11413.38万元,超提1719.45万元,请你公司在2001年应提工资中扣减。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