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国粮油食品
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80号)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2001年工效挂钩申报表的说明》(中粮总字(2001)53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办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51459.76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9721.93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同时,停止执行《
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劳部发(1997)235号)中,浮动比例调整与实现利润和出口创汇增长挂钩的有关规定。
三、2000年,你公司实提工资11413.38万元,超提1719.45万元,请你公司在2001年应提工资中扣减。